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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章 秦朝人如何普及法律

秦代作为古代律令体系发展的奠基阶段,已经制定了形式多样的法律传播方式,并作为制度被规定在律令文本中,这一点可从出土的秦汉法律文献中得到证实。秦代的部分法律普及方式为后世所继承,对传统法律宣传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至今仍有借鉴意义。

秦对法律普及的要求

秦代对于律令的公布,多要求官吏“谨布令”,而对公布的功效,多要求使民众“明智(知)之”。

《商君书·定分》中记载了商鞅与秦孝公对于法律明布的对话:“公问于公孙鞅曰:法令以当时立之者,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,而用之如一而无私,奈何?”孝公即欲使天下吏民“明知”法令,以使法令执行划一、公正无私。这一点在出土文献中例证颇多,例如在睡虎地秦墓出土的南郡守腾《语书》中就要求“故腾为是而修法律令、田令及为间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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